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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政部网站音讯,财政部今日(8月1日)通报六起地方政府隐性债款问责典型事例,以发挥警示教育效果,坚决遏止新增隐性债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经过国有企业举债融资施行高标准农田改造提高项目,新增隐性债款5.2亿元,时任辽中区常务副区长程某某、副区长郝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福建省厦门市:经过国有企业垫资施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安顿型商品房项目等,新增隐性债款683.96亿元,时任厦门市委常委、副市长黄某,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某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经过国有企业举债融资施行高标准农田建造项目,新增隐性债款1.45亿元,时任陵城区委副书记、区长时某,副区长任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经过国有企业垫资建造应由政府承当的建造项目及基础设施建造等公益性项目,新增隐性债款103.85亿元,时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汪某某、办理委员会主任刘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重庆市武隆区:经过向国有企业告贷用于基础设施建造,新增隐性债款1.6亿元,时任武隆区副区长刘某,原武隆区仙女山(白马山)旅行休假区办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重庆武隆旅行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某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四川省成都市:经过国有企业垫资施行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垫资建造市政道路等公益性项目和代政府交纳轨道交通建造开展专项资金,新增隐性债款614.08亿元,时任成都市副市长刘某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财政部将对新增隐性债款和化债不实等行为,发现一同,查办一同,问责一同,推进有用防备化解隐性债款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