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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国企举债融资、向国企告贷……财政部8月1日揭露曝光了6起已完结问责的隐性债款典型事例。
一是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经过国有企业举债融资施行高标准农田改造提高项目,新增隐性债款5.2亿元,时任辽中区常务副区长程某某、副区长郝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二是福建省厦门市经过国有企业垫资施行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安顿型商品房项目等,新增隐性债款683.96亿元,时任厦门市委常委、副市长黄某,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某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三是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经过国有企业举债融资施行高标准农田建造项目,新增隐性债款1.45亿元,时任陵城区委副书记、区长时某,副区长任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四是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经过国有企业垫资建造应由政府承当的建造项目及基础设施建造等公益性项目,新增隐性债款103.85亿元,时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汪某某、办理委员会主任刘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五是重庆市武隆区经过向国有企业告贷用于基础设施建造,新增隐性债款1.6亿元,时任武隆区副区长、原武隆区仙女山(白马山)旅行休假区办理委员会(现武隆区仙女山旅行休假区办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主任刘某,原武隆区仙女山(白马山)旅行休假区办理委员会(现武隆区仙女山旅行休假区办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重庆武隆旅行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某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六是四川省成都市经过国有企业垫资施行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垫资建造市政道路等公益性项目和代政府交纳轨道交通建造开展专项资金,新增隐性债款614.08亿元,时任成都市副市长刘某某等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财政部要求,各地方、各单位要实在把防备化解隐性债款危险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红线”认识,坚持和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严厉执行地方政府违规举债问责机制,采纳有力办法,坚决遏止隐性债款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款存量。 据新华网